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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电影管理工作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3-20  浏览次数:602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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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作为国家文化名片、备受关注的本轮机构改革后电影行业管理的归属部门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方案规定,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调整后,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宣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之前观众们非常熟悉的电影片头公映许可证,也就是“龙标”上的广电总局署名,从此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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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调整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管、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责任编辑:ZYW]